《若干措施》为推进建筑运行绿色化低碳化,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。通过对一批高能耗、低能效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,提高建筑运行能效,降低建筑碳排放。既有建筑(含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)实施节能改造,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%及以上的,受益面积每平方米资助30元;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%(含)至20%(不含)的,受益面积每平方米等比对应资助15至30元。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,资助金额不超过改造成本的40%。
点击查看文件: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《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
深圳近日发布《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》(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由市住房建设局会同财政局起草,经市政府同意。该措施聚焦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化低碳化,以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带动效应;以政策引导减少建筑碳排放,推动低碳技术研发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。
《若干措施》为推进建筑运行绿色化低碳化,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。通过对一批高能耗、低能效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,提高建筑运行能效,降低建筑碳排放。既有建筑(含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)实施节能改造,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%及以上的,受益面积每平方米资助30元;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%(含)至20%(不含)的,受益面积每平方米等比对应资助15至30元。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,资助金额不超过改造成本的40%。
加强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引领。打造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标杆项目,形成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,推动绿色城市建设。对获得绿色建筑高星级标识,且具有良好的社会、环境、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的项目,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资助 100元,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700万元,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4%。按照每宗地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予以3万元资助。
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。引导工程建设项目广泛应用BIM技术,提升项目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,提高建筑工程品质。对于符合国家、广东省和深圳市BIM相关标准和要求,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,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资助15元,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150万元,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3%。同一项目仅资助1次。
《若干措施》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据悉,2012年深圳设立了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,加上中央专项资金支持,至2020年共计投入2.4亿元,重点扶持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、可再生能源利用等。资金投入引导效果明显,引导培育了一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产业,累计完成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268万平方米,每年节约电力1.7亿千瓦时,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1.2亿平方米。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的通知指出,到 2025 年,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 3000 万平方米以上,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 300 万平方米。进入新时代,国家对绿色低碳提出更高要求,仍需继续提供扶持政策加以保障。《若干措施》的发布,将有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,促进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,助力实现国家双碳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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